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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AUCTION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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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苏州运河路45号房产)

添加时间:2018-12-27  浏览次数:

(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天衡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

江苏省天衡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就位于苏州市新区运河路45号房地产原南京市法官培训中心房产拍卖事项,制定本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拍卖标的及拍品说明:

    1、拍卖标的:

位于苏州市新区运河路45号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4244.35平方米,商业转让用途。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578.98平方米,终止日期2033727日,评估价7238.3347万元。

2、根据委托人要求,拍品说明如下:

①此项房地产按现状转让,以上标的物的建筑面积及相关产权信息均以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证记载内容进行披露。实际面积及相关产权信息以转移登记时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最后核准为准,公告披露面积和核准面积如有出入,成交价款概不多退少补。

   标的无租赁,空置。

③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成交后由拍卖人和买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买受人须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将代收的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扣除拍卖保证金后的剩余价款)支付给甲方指定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产权交易所)账户

拍卖成交后,如涉及房地产类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及水电气等过户交割手续,按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的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由委托人及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水电气过户中所涉及缴纳的一切税费金,均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⑤拍卖成交后,房地产类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气消防等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欠缴水费、电费、物管费等相关费用,是否支付欠缴费用或滞纳金后方能使用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处理。

⑥拍卖标的交付:依转让合同约定。

⑦买受人买受房地产类标的后,使用时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⑧违约责任:如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足额付清或者逾期付清拍卖成交款、佣金、交易服务费,不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及买受人原因导致房产不能过户、交接情况时,则买受人违约,已交拍卖保证金不退。同时,委托人可委托拍卖人将该房屋再次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差额,该佣金及差额从原买受人已经交纳的价款中扣除,扣除后有剩余的,则委托人协调退还给原买受人,若不足的,则委托人有权向原买受人追索。

如因委托方原因导致买受人房产不能过户、交接情况时,在确认情况出现后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已缴的佣金由拍卖人无息退还;全部成交价款(含拍卖保证金部分)依据委托方和买受方房产转让协议或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和买受方出具相关书面确认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产权交易所)无息退还,产生诉讼情况时依据法院判决执行;由买受方承担的双方交易服务费不再返还。委托方有义务按照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协调拍卖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产权交易所)各自按期退还上述约定款项。

二、拍卖会时间、地点: 2019 1 1114 时。苏州市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615室 。

三、竞买人须持合法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其中单位竞买者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个人竞买者持个人身份证,如个人竞买者委托他人参加竞买,被委托人必须出具相应的委托证明。

四、竞买人必须填写竞买登记证、说明竞买意向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 800 万元,于 2019  1 9  日下午4:00前交至指定账户。

五、拍卖人有权对参加竞买活动者的竞买资格予以审核,对不符合竞买条件的,可拒绝参加竞买。

六、竞买人办理完竞买手续,于拍卖会前凭竞买登记证与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竞买号牌,进场参加竞买。

七、本次拍卖活动由拍卖师现场宣布拍卖方式及拍品起拍价,由竞买人举牌应价,最高应价者在拍卖师落槌后成为买受人。在拍卖过程中,成交价低于保留价,拍卖不成交;无人应价,拍卖亦不成交。

八、本次拍卖的拍品均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有关拍品目录及清单中拍品数量、质量及完好度等,以移交时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对任一拍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本公司业务人员的口头表述的误差及影像播放效果承担任何责任。

九、拍卖一经成交,买受人必须当场与拍卖人签定成交确认书。

十、本次拍卖按成交价的  2  %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拍卖佣金后,拍卖人只开具佣金发票。

十一、委托方和买受方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苏价费【2017231号)”收取,均由买受方承担,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汇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十二、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凭竞买登记证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在拍卖会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人必须及时退还竞买号牌。

十四、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前的拍品说明内容知悉,并对本拍卖细则完全认可。

十五、本拍卖细则的解释权归江苏省天衡拍卖有限公司。

                                    

江苏省天衡拍卖有限公司

                              

                                   20191 11

 


 

竞买人郑重承诺:

我作为苏州市新区运河路45号房地产(以下简称标的物)的竞买人,对标的物已作充分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拍卖会上的竞买亦是针对标的物现状的;我已全部知悉并理解江苏省天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的内容,对该规则及注意事项中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并愿意依照该规则及注意事项中的条款执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竞买人(签章):            

                                        日期; 2019  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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